內容提要 : 中國正在邁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是這一歷史階段的重要任務。關于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理解,既有共識,也有爭議。厘清分歧,才可能形成新的共識。實現共同富裕,就是要在經濟增長的基礎上,解決好收入分配和財富分配的差距問題。市場經濟在創造財富的同時,也帶來不平等問題。文章回顧經濟政策史,梳理經濟思想史上關于收入分配差距、財富分配差距、不平等的成因與對策的典型論述,概述全球不平等實踐,結合中國收入分配和財富分配的事實,提出相應的公共政策主張。
關鍵詞 財富觀;共同富裕;收入分配;財富分配;不平等;公共政策
作者 楊志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刊期 《財經智庫》2021年第6期
一、問題的提出
中國已經踏上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征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就是解決矛盾的一項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的講話指出:“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習近平,2021)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2021年5月20日)指出:“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不盡相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需要選取部分地區先行先試、作出示范。”這是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重大戰略部署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可以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共同富裕之路。
在中國這樣的一個發展中大國,實現共同富裕是前所未有的事業,需要從理論上做好準備,需要從實踐上不斷優化。實現共同富裕,不是僅僅依靠市場力量就能做到的。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市場、社會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因應市場和社會的演變趨勢,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設計相應的公共政策,這就需要對各種相關問題作更加深入研究。
二、關于共同富裕的共識
(一)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有共識
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最大優越性的表現,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社會主義代表了最大多數人的要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其中就包括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僅僅是物質財富的富裕,而且還包括精神財富的富裕。
在經濟發展的初始階段,人們更加重視物質財富。當物質財富得到基本滿足或較大滿足時,僅僅增加物質財富,并不會增加人們的幸福感。這時,精神財富的滿足就顯得至關重要。因此,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在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上共同用力,讓人們有機會享受到盡可能多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義,共同富裕可以有一定的收入差距
共同富裕的社會是一個橄欖型社會,有低收入群體,有高收入群體,更有中等收入群體,而且中等收入群體占多數。在消滅工農差別、城鄉差別、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差別“三大差別”的旗號下,平均主義流行,但“三大差別”的真正消除,需要時間。平均主義所帶來的危害,讓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經歷了艱辛的探索過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之所以煥發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消除平均主義的結果。實行平均主義,干多干少一個樣,即使有差別,也差別不大。
在新發展階段,實現共同富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這要求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多重視公平因素,但收入差距仍然會存在。沒有一定的收入差距,發展的動力可能會受到影響。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在更高收入水平上的差距存在,是在保證最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基礎上的收入差距,體現了實現共同富裕不允許一個人掉隊的要求。
(三)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濟貧,更不是殺富濟貧,實現共同富裕也不是仇富
政府已經明確排除了劫富濟貧式的共同富裕實現路徑,這已經成為共識,但劫富濟貧式的操作簡單,有飲鴆止渴之效,在經濟增長遇到困難時,對于一般的決策者來說很有誘惑力。現在關鍵的是,如何形成相應的保障機制,讓這種共識能夠維持下去。法治國家建設至關重要,只要對合法收入和財產有健全的保護機制,那么劫富濟貧式的分配機制就不可能實施。一個社會越來越多的個人,擁有更多的財富之后,這種分配機制也無法實施。一個充滿收入流動性的社會,人人都有希望成為高收入群體中的一員,這種分配機制的實施條件也很難具備。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社會,讓劫富濟貧式的分配機制沒有生存空間,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共同富裕目標的順利實現。
(四)經濟增長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要條件
發展中國家沒有經濟增長,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經濟增長不能大起大落,必須是可持續的。宏觀經濟穩定是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經濟增長大起大落,影響的不只是經濟,而且影響就業以及其他社會目標,破壞經濟系統的均衡協調,進而消耗經濟未來增長的潛力。富裕是經濟增長的結果。經濟增長表現為財富的增加,表現為國家財富的增加。國家財富增加,才有通過分配機制實現共同富裕的可能。
當今世界,不同發達國家的不平等程度不一,這就反映了國家財富增加之后各國的不同選擇,從實踐上說明即使國家財富增加,共同富裕目標也不一定能實現。欠發達國家本來就不富裕,無論如何,都談不上共同富裕。雖然從收入分配上看,欠發達國家也可以在收入分配平等上下功夫,并取得成效,但是這樣的國家再平等,也只是平均主義,而談不上共同富裕。計劃經濟實踐中,一度實現了較快的經濟增長,但這樣的增長并不具有可持續性,最后即使計劃經濟實現了較為平等的社會目標,但是經濟總水平決定了計劃經濟國家從總體上并沒有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同樣地,在溫飽問題尚未解決好的國家,即使平等工作做得再好,也談不上共同富裕。
(五)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新中國發展的經驗表明,“大躍進”式的發展,中國經濟的實際情況不能支持,結果是“欲速則不達”。改革開放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與中國改革采取漸進式戰略不無關系,穩打穩扎,先易后難,中國經濟奇跡因此出現。既要繼續保持中高速增長,又要在實現共同富裕上取得顯著成效,需要處理好多方面的平衡關系,并不容易做到。但是,實現共同富裕,是新生事物,需要實踐探索,其中的困難已廣為人知。
三、關于共同富裕的爭議
(一)共同富裕的具體目標設定
橄欖型社會中的中等收入群體占比以及收入水平如何界定?共同富裕具體目標的設定,從經濟學的視角來看,可以理解為具體的社會福利函數的選擇問題。不同的社會福利函數,對應不同的社會福利目標。共同富裕決定了只是以簡單地加總個人福利的總福利大小為目標的社會福利函數,不應該作為設定的目標。共同富裕,要實現的是最大多數人的幸福。收入與幸福是密切相關的。居民收入增長的過程,起初一般伴隨著幸福的提升,只有在收入達到較高水平之后,收入給個人帶來的幸福程度才可能不會同步提升。因此,共同富裕具體目標的設定,需要充分考慮個人收入因素,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和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福利函數的設定可以多參考給低收入群體最大權重的羅爾斯社會福利函數,但僅此是不夠的,需要在此基礎上,考慮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因素。
關于社會福利函數的設定,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認識。中等收入群體的認定是個難題。中等收入群體,顧名思義,是一個社會中收入居于中等水平的群體。橄欖型社會需要中等收入群體的占比高,但這個比例具體是多少,可能存在爭議。是70%,80%,90%,還是其他?不同的個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中等收入群體收入水平的設定是靜態地看,還是動態地看,也有不同的理解。從相關研究成果來看,中等收入群體有以絕對值來加以衡量的,也有用相對值表示的。有人傾向于靜態地設定中等收入群體目標,有人則認為需要結合共同富裕目標來理解中等收入群體,只有目標實現下的中等收入群體才是有意義的。顯然,不同的理解會直接影響具體目標的設定。
(二)實現共同富裕的合理收入差距
不允許收入分配兩極分化,這樣的政策目標容易理解,但收入差距怎么定,高收入群體的收入是低收入群體的多少倍才是合適的,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與高收入群體的差距多大,也是有爭議的問題。收入差距太小,不足以激勵市場主體,市場經濟賴以發揮作用的資源配置機制可能會失去作用;收入差距太大,又會偏離共同富裕的目標方向。已經實現富裕的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收入差距可謂大相徑庭,有較為平等的北歐國家,也有不平等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同一發達國家(地區)在進入發達狀態之后的不同階段,不平等狀況也經歷了演變的過程。總體上看,實踐的多樣性,增加了比較和借鑒的難度。
理解不同國家(地區)經濟發展中的不平等狀況演變的因素,有助于中國的比較和借鑒,但不同國家(地區)的不同發展道路,又決定了中國的問題需要充分考慮自己的因素。
(三)共同富裕的分配機制的確定
不同的共同富裕具體目標會影響分配機制的選擇。共同富裕具體目標有共識,分配機制的選擇還可能有分歧。不同的分配機制,會產生不同的分配效果。分配機制包括收入分配機制和財富分配機制。不同的收入分配機制,形成不同的收入差距。不同的財富分配機制,會形成社會的不同預期。理解不同分配機制可能的不同結果,對于分配機制的選擇至關重要。但是,理論研究往往存在分歧,支持不同的分配機制。分配機制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是實踐問題。分配機制的選擇是重大利益機制調整問題,實踐往往不允許較多的試錯。分配機制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一個路徑依賴的問題。分配機制選擇的起點,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分配機制的選擇。分配機制選擇還涉及市場、社會、政府作用的不同理解。在認同市場、社會、政府都應該發揮作用的前提下,具體分配機制的選擇還會因為對市場、社會、政府作用的有效性以及三者之間關系的認識不同,而有不同的主張。
(四)經濟發展存在較大區域差距的國家實現全國共同富裕的途徑
中國區域差距較大,不僅有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差距,而且就是在同一省份內部,即使是發達省份,還有區域差距。區域差距最主要的表現是經濟差距,經濟差距又衍生社會差距、文化差距以及其他相關的差距。國家在縮小區域差距上采取了多種措施,并取得了積極效果,但區域差距縮小的壓力仍然很大。不解決區域差距問題,就不可能有全國層面的共同富裕。同樣地,不解決省域內部的區域差距問題,也不可能有一省之內的共同富裕。省域和全國的共同富裕問題是相關聯的,省域內部的區域差距問題的解決,也應該基于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
區域差距的成因是綜合的,有自然因素,有歷史因素,有政策因素,有文化因素,還有其他因素。國家的對口支援政策促進了西部地區的發展,但這距離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如何實現共同富裕,除了已有政策的優化之外,還需要其他更有針對性的體制機制安排。怎么做?無論是具體政策的制定,還是政策出臺時機的選擇,都有不小的分歧。
(五)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具體著力點
有的強調經濟增長,有的強調分配機制。顯然更有效的做法是二者兼顧。但在現實中,二者兼顧仍然必須有合適的具體安排。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是富裕,這必須依靠經濟增長,但增長不會自動轉化為平等,需要分配機制來促進平等目標的實現。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毫無疑問仍然需要經濟增長,而且要以快于發達國家的速度增長,才可能趕上發達國家,才有可能實現共同富裕。
無論是經濟增長,還是分配機制,都需要轉化為具體的著力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實現經濟增長的必由之路。可持續的經濟增長需要的是高質量發展。關于經濟增長的具體路徑選擇,并不容易確定。經濟增長表現為產業發展。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產業發展,不僅有一般意義上的市場風險,而且有國際經貿風險。國際經貿風險的形成有國際市場因素,也有市場以外的因素。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又增加了疫情風險。疫情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又強化了市場風險,強化了國際經貿風險。各種風險或直接表現為國際貿易不能進行或進行不暢,或間接影響產業鏈供應鏈的完整,嚴重者甚至危及產業安全。疫情風險的消除從根本上看需要靠科技進步,靠生物科技的進步,靠醫療科技的進步,這需要時間。在疫情風險未解除的條件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發展,顯然不同于一般背景中的抓經濟發展,這也讓經濟發展的壓力變得更大。2020年中國是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唯一實現正增長的國家,2021年中國經濟保持較快增速,但經濟增長的壓力沒有消除,而且明顯增加。疫情變化的不確定性,呼喚更加合適的經濟增長模式。疫情催生或促進了一些新產業的發展,但疫情帶來的更多是經濟增長的壓力。
如何在適應經濟增長的條件下選擇合適的分配機制,需要深入研究分配機制的影響。理論上經常將效率與公平視為一對矛盾,但在歷史上,效率和公平問題同向與不同向的情況均有發生。實現共同富裕,關鍵是如何抓住機遇,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競爭因素讓分配機制的選擇變得更加復雜,國際競爭是不是意味著一個國家(地區)的分配機制失效呢?這是個問題,需要從理論上進一步闡釋,需要實踐給出新的回答。
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在正確的公共政策制定的基礎上。公共政策的制定,又必須充分認識和把握實現共同富裕的規律,同時對相應的市場和社會條件有充分的認識并加以利用。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目標對象應該主要是哪些人?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還是其他群體?顯然,橄欖型社會的形成,最終肯定要包括這些群體,但當前最主要的著力點應該是在哪里,還有爭議。沒有產業,就不會有充分的就業崗位。高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和低收入群體,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就業生態。僅僅關注某一個群體,可能是不夠的。關鍵的是讓這樣的生態能夠真正可持續,并得到更好的發展。而且,關于直接關系中等收入群體構成的橄欖型的具體形狀,也存在爭議。
四、經濟政策史中的財富觀與共同富裕
(一)早期的看法
關于“財富”,古人早有相關的闡述。“擁有財富能大大幫助一個人不欺騙任何人(即使是無意地欺騙)或對他不忠實,不虧欠神任何祭祀或虧欠人任何錢財——這些都會使人在離開這個世界時害怕進入另一個世界。”(柏拉圖,2015,第8頁)這是柏拉圖《理想國》中談及的財富最大功能。關于“財富”,經濟思想史上有極為豐富的研究成果。財富來自何處,有重農主義的主張,有重商主義的觀點,不同的認識,決定了不同的財富觀,決定了不同的公共政策主張。
1559—1715年,歐洲依據遠談不上富裕的小康社會的社會特征,制定了很多政策。在當時,在社會各階層之間,財富分配同樣非常不均。實際上,財富幾乎沒有得到分配。歐洲各地的富人和窮人的差距不斷拉大。西班牙、法國和英格蘭經濟上實行保守主義和保護主義。它們的重商主義政策,充分表現了16和17世紀歐洲財富匱乏的時代特色。16和17世紀的作家構想的理想社會也都能看到奴隸和仆人的影子。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1516)描繪了一個經濟上實行平等主義的共產主義社會,但是在這個社會中,仍然有一個奴隸階層,來干臟活累活。可見,在當時,并沒有真正的人人平等的觀念,也就無所謂共同富裕觀。
(二)自由市場經濟時期的財富觀和共同富裕
西方國家通常不直接提“共同富裕”,一般都將這樣的問題歸結為公平與效率問題。這樣,只要是發達國家,公平問題處理得較好,我們就可以把這樣的國家視為實現共同富裕目標效果比較好的國家。在西方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是社會的主流,國家干預被限制在較小的范圍內,國家甚至被當成“必要的邪惡”。這樣,收入和財富分配狀況就是由市場決定的。即使是不合理的分配狀況,一般認為這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得到改變。有這樣的理論認識,就有相應的政策實踐。總之,在這樣的認識下,政府基本上不對收入分配進行干預。
(三)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的財富觀和共同富裕
到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隨著經濟危機的持續爆發和工人階級的覺醒,統治者開始采取一些社會政策對工人階級進行安撫。在19世紀晚期,德國開始建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探索。1929—1933年大蕭條的發生,更是催生社會福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1948年,英國首相艾德禮宣布建成世界上第一個社會福利國家。社會福利國家建設逐漸成為潮流,北歐的社會福利國家成為西方國家公平的典范。累進稅制和社會保障制度也成為西方國家的標配。累進所得稅稅率達到畸高的水平,遺產稅和贈予稅也采取累進的征稅辦法。到了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方面福利國家病逐漸被意識到,另一方面隨著意識形態的轉變,特別是英國撒切爾夫人和美國里根政府的上臺,經濟自由主義成為社會思潮的主流,減稅和削減社會福利開始流行。隨著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貧富差距問題得到更多人的重視,但是提高稅率遭遇國際稅收競爭的挑戰,一些本來應該用于促進社會公平的公共政策的出臺極為艱難。
(四)關于當前財富分配問題的看法
不平等狀況已經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發達經濟體內部的不平等,欠發達經濟體內部的不平等,國家間的不平等,都得到關注。阿拉塞維奇、索奇(2018)指出發達經濟體財政政策的問題,即過去50年,許多國家的最高收入階層的稅率大幅下降,對公民不加區別“減稅”,實際上受惠的幾乎只是不需要它的群體。他們還指出企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社會保障體系的擴大和普及是減少不平等的關鍵之策。他們還希望能縮小教育上的差異。
米蘭諾維奇(2019)認為,現在應當將收入不平等看作一種全球現象,而不是像20世紀那樣視為國別現象。對于全球不平等,他提出兩條對策,一是沒有爭議地加速貧窮國家的發展;二是充滿爭議地減少移民障礙。
威金森和皮凱特(2019)分析了國家富裕,社會問題仍然不少的原因。他們認為,社會貧富差距越懸殊,就越受各種健康和社會問題所苦。在他們看來,不平等社會無法正常運作,改善社會互動是讓人更健康、快樂的關鍵。他們指出,貧富差距的五大影響包括讓社會梯度影響的問題更嚴重,有礙社會融合,影響社會凝聚力,強化地位焦慮感,需要重視,需要推動新政策來提升大眾的生活品質和生活幸福感。他們認為,打造一個全新的社會的核心概念就是縮小貧富差距。具體包括:第一,縮小貧富差距規模,地位的重要性就會隨之下降,令人尷尬的階級差距也會逐步縮減;第二,必須擺脫以地位與消費為重的觀念,利用逐漸增加的生產力來擴充閑暇的時間,降低工作的需求;第三,推動民主員工制度,大幅改善工作品質;第四,平等社會提供健康和社會利益。
五、經濟思想史中的財富觀和共同富裕
(一)亨利·喬治的觀點
亨利·喬治(2010)指出,19世紀以生產財富能力的巨大增加為特征,期望生產財富能力的巨大增加一定會使貧困成為過去的事情,但是豐盈的物質沒有給窮人帶來富足。貧困與進步的這種形影相隨是時代難解之謎。只要現代進步所帶來的全部增加的財富只是為個人積累巨大財產,增加奢侈以及讓富裕之家和貧困之家的差距更加懸殊,進步就不是真正的進步,它也難以持久。貧困與物質增長之間的關系不能得到滿意解釋。答案必須到支配財富分配的規律中去尋找。土地形式的私有財產非但不能改進和使用這種才能,反而阻止這種才能的改進和使用,并造成生產力的巨大浪費。該書提出六種糾正方法:大大節省政府開支;工人階級得到較好教育,改進他們的勤儉習慣;工人聯合起來,爭取提高工資;勞動與資本的合作;政府的指導和干預;土地更普遍的分配。真正的解決方法是:必須使土地成為公有財產。亨利·喬治的分析表明土地所帶來的財產性收入是收入和財富差距的重要原因,這一點在傳統社會表現尤為明顯。
(二)發展經濟學視角的研究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擺脫貧困,擺脫貧困、實現發展是共同富裕的第一步。費景漢、拉尼斯(2014)從演進視角探討增長和發展問題。他們認為,經濟發展的“成功”主要集中在就業和產出增長上。成功發展的“底線”最終要看對減貧、收入分配調整、對人類生活質量不斷改善的貢獻。這也是經濟發展和經濟增長概念區別之所在。他們提出,隨著經濟增長,長期收入分配會怎樣的問題,即相對貧困是怎樣形成的,以及貧困家庭比例會怎樣,即絕對貧困的經歷是怎樣發生的。這些貧困可以用收入來衡量,可以用某些由私人及公共產品共同提供的基本需要滿足的缺乏來衡量,或用阿瑪蒂亞·森的話說,可以用某些“能力”實現來衡量。歸根到底,真正重要的是個人或家庭生活質量的改善,而不是他們的收入或消費狀況如何。他們認為,僅僅以收入為基礎來定義貧困的方法有一個嚴重缺陷,即沒有考慮到對公共產品,如醫療、教育、可飲用水的獲得以及衛生的最低程度的支配權。單靠收入再分配也許不足以確保窮人得到其基本需要。總之,實現發展,擺脫貧困,需要靠發展,而后分配還不能只看收入,這反映了他們超越收入看待發展的觀點。
舒爾茨(2020)從人力資本投入不足的視角探究貧困的成因。舒爾茨(2020)分析國際援助機構造成的扭曲,指出日本、德國靠貿易機會獲得奇跡般的復蘇和增長,低收入國家農民獲得國際援助的效果卻不理想。他比較馬歇爾計劃和“第四點計劃”(Point Four Program),指出前者的成功在于彌補了西歐經濟復蘇所需要的資本(戰爭摧毀大量物質資本,對人力資本的損害小得多),后者對受援助地區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幾乎未起作用。各對外援助機構分配給受援國(欠發達國家)用于提高其人力資本存量和增強其市場作用的物資和資金太少,促進農業發展的資本缺乏。總之,高收入國家為幫助低收入國家提高經濟生產力所做的許多事情,主要有三大缺陷:第一,沒有優先考慮對人力資本,即對普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人民的健康水平進行投資所導致的結果;第二,各種對外援助附加社會改革條件;第三,對市場作用的普遍存在偏見。舒爾茨(2020)所討論的是國際援助的有效性問題,這同時對一國內部的橫向轉移支付以及對口援助效率的改善也是有啟發意義的。
(三)阿特金森的觀點
阿特金森(2016)針對不平等,主張恢復更加累進的所得稅、遺產和贈與稅,征收全球企業最低稅;主張人人享有保障,包括重新設計不同于以全日制工作理念設計的社會保險制度,向所有兒童發放高水平的納入應稅所得的兒童津貼,推行基本收入制度等。他提出旨在降低不平等程度的建議:對不平等提出15項建議。他指出,不能只依賴一種建議。至于這些建議會不會導致蛋糕縮小,他認為這是可能的,但分配更公平的小蛋糕可能要好于以當前的不平等份額分配的大蛋糕;有些建議可能導致蛋糕縮小,有些建議可能提高效率;公平和效率可以指向同一方向,公平和效率之間可能具有互補性。他認為全球化不會阻礙行動。福利國家制度正是起源于19世紀全球化早期的歐洲,指出全球化會有相反的反應令人費解,而且面對世界新情況,各國并非完全消極被動;把當今的高度不平等狀況歸咎為我們無法控制的力量是不對的,將之歸咎于全球化同樣毫無依據。他對國際合作的潛力持溫和的樂觀態度。他認為,應當把歐洲推出社會福利方案視為實現經濟目標的補充,而非相互競爭的關系。
21 世紀負擔不起福利國家制度?對此,他認為,全球化降低了福利國家制度增加稅收收入的可能性。但是,如果縮小或者不擴大福利國家制度,私人供給將增加。如果政府不提供幫助,那么個人將求助于私人部門。他指出,對社會支出的需求會得到市場的滿足,如果放棄公共支出,私人支出會取而代之。這種論證很有意思,相關成本將由雇主或家庭承擔。雇主成本提高,降低競爭力,和提高稅收的效果是一樣的。如果雇員自己承擔,那么由于實際得到的工資減少,這很可能導致漲工資的要求。所以,國家提供轉向私人提供對經濟的影響,只會來自用哪個渠道更有效率。私人社會支出的增加,往往會導致稅式支出。不可能通過把社會支出由公共部門向私人部門轉移來解決各國在全球化世界中的財政問題。
21 世紀人口老齡化、氣候變化和全球失衡帶來挑戰,但仍有應對辦法,只要愿意用當今的更多財富來應對,并相信應當更加公平地分享資源。他認為,不平等程度在歷史上的降低,就是以政府的成功干預為基礎的(雖然不是唯一因素)。政府計劃的失敗,是因為缺乏事前的周密計劃和磋商。
(四)皮凱蒂的研究
皮凱蒂(2014)分析累進所得稅的由來以及影響最高稅率選擇的因素,認為美國發明的對過高收入的沒收性稅收(最高邊際稅率曾達到94%),不是要增加額外收入,因所帶來的收入不多,而是要終結該類收入;巨額遺產的高稅率也是要終結巨額遺產,政府未作出絕對禁止和征用的聲明,走得是一條不同于歐洲大陸國家通過企業公有制和設定高管薪酬的路。
他分析美國社會抱怨經濟和金融精英為了自己致富而把國家推向破產,是累進稅制形成的社會基礎。他對法國的類似情形進行分析,指出法國累進稅制選擇中也存在政治操縱因素。他比較法國、德國與美國最高邊際稅率的不同,指出美國稅率總體上高于法國、德國。他認為,后來,美國最高所得稅稅率的下降和最高收入的增長似乎都沒有刺激生產率,或對生產率刺激不夠。他認為,最高收入80% 以上的稅率是可行的,但受政治程序操縱,不要說80%, 就是40% 以上都有點難。他指出,關于對收入階層中最高的0.5%或1% 征收,美國這樣的國家實施起來比歐洲的小國容易。他和合作者對發達世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數據庫的研究表明,飆升的高管薪酬可以很好地用討價還價模型解釋,較低的邊際稅率鼓勵高管為了高薪拼命周旋,與假設的管理層生產率提升沒有多少關系。這也進一步證明高稅率只會降低高管薪酬,而不會影響生產率,同時這對減少不平等有利。
皮凱蒂(2014)還對全球資本稅的征收作了研究。他認為,社會國家和累進所得稅是20世紀非常重要的創新,在未來會繼續扮演核心角色;21世紀需要創造新工具來應對挑戰,即征收全球累進資本稅,配合非常高的國際金融透明度,以避免無休止的不平等的螺旋上升,控制令人擔憂的全球資本集中。在他看來,全球資本稅是一個有用的烏托邦,是一種新思路,是明確為21世紀全球化承襲制資本主義所設計的,需要全球財富的稅收安排,然后再決定如何分配稅收收入;從技術上,歐洲財富稅的征收不是問題;對于私人資本及其回報的永恒問題,資本稅是一種較少暴力且更為有效的解決方案。在依賴私人產權和競爭力量的同時,對私人財富征收累進稅將以大眾利益的名義重新控制資本主義。資本稅,僅僅一國征收是困難的;資本稅的替代者,其他監管方式不如資本稅,有時制造的問題比解決的還要多,比如保護主義和金融管制。
經濟思想史上關于財富觀和共同富裕(以解決不平等問題為代表)的文獻汗牛充棟,顯然不是本文所能概括的。由于本文所探討的主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共同富裕的實現問題,這樣,以計劃經濟手段來促進共同富裕的相關文獻未能列入。解決不平等問題,需要對不平等的演變趨勢進行深入研究,倒U型庫茲涅茨曲線的描繪給人們以信心,即收入差距先隨經濟增長而擴大,到達頂點后又會隨之縮小,但近年來針對倒U型曲線能否成立,又有相關研究。庫茲涅茨波浪是對經濟增長中的多個倒U型曲線的形象描述,這也說明庫茲涅茨曲線的研究還需要結合新情況作進一步優化。
六、促進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
(一)健全三次分配制度
1.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形成市場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工資性收入一方面取決于人力資本的高低,另一方面與勞動者所在行業有關,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市場報酬。人力資本有天生因素,但后天的培養訓練也能直接提升人力資本。義務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其他各個層次的教育,都對人力資本產生影響。沒有政府干預的社會,可能意味著某些人不能接受教育。義務教育讓所有人都有機會接受教育。個人其他層次的教育也可以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幫助。不同行業的工資性收入存在差別。并不是所有行業都是市場充分競爭或高度競爭的。部分行業具有壟斷性,行業高利潤是以行政性壟斷或自然壟斷為前提的。政府規制政策,顯然會影響行業的發展,進而對企業收入和個人的工資性收入產生影響。
在經濟轉型社會,工資性收入還有勞動者因身份不同而帶來的收入。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內外員工,可能同工不同酬。城鄉不同身份也會帶來不同收入。在過去,城鎮戶口的居民收入總體較高,而隨著農村的發展,農村戶口的居民特別是城市周邊的居民可能享受到更多工業化和城市化帶來的紅利,包括土地帶來的財產性收入。
財產性收入在不同群體之間更是分化很大。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參與投資并獲得財產性收入。即使擁有財產,個人財產的多少以及獲利機會和獲利能力的高低,都影響財產性收入的多少,進而形成財產性收入的差距。
經濟轉型時期的初次分配有著不同于成熟社會的特征。有些收入帶來一次性的特點,有些收入甚至有灰色或黑色成分。面對這樣的收入問題,只能通過反腐敗以及其他規范性制度的建立健全才可以得到解決。
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的公平問題,總得來說,需要政府通過創造更多的公平機會來解決。促進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在這里就表現為創造更多的公平機會。
2. 收入再分配
在收入再分配層次,政府干預的措施包括兩方面:一是政府向居民(家庭)的轉移性支出;二是居民(家庭)向政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再分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來自市場的收入加上轉移性收入,再減去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是再分配的結果。轉移性支出的主要功能是“提低”,主要通過最低生活保障費、失業保險金等制度來加以實現。稅收最主要的是個人所得稅。收入再分配不時可見“限高”的要求。
現代社會的個人所得稅,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總體上在下降,個人所得稅的“限高”功能受到限制。再加上富人有更多的手段規避高稅率,資本利得、資本所得、財產性所得等所適用的稅率低于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這導致不少富人的平均稅率低于中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對于現代國家來說,更多發揮的是財政收入籌集的功能。近年來,中國改革個人所得稅制,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勞動所得相對于資本所得,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更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逆向調節的作用。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個人所得稅“限高”政策的實施需要特別小心。就這樣的社會而言,真正的高收入群體是很小的,最高邊際稅率以及高稅率所對應的群體設定需要特別謹慎,以防誤傷真正成長的中等收入群體,從而影響“擴中”目標的實現。對于極高收入的個人,可以探索適用更高的最高邊際稅率。
財產稅較少,確實是個問題。在計劃經濟時代,個人沒有什么財產,有沒有財產稅,對收入和財富差距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在財產規模較小時,有沒有財產稅,財產稅調節的力度小,也不會帶來什么問題。但當財產規模擴大,財產多少已經成為區分貧富的重要因素時,沒有財產稅,意味著財產性收入不會得到調節;財產稅體系不健全,財產性收入調節程度較輕,財產因素所帶來的收入差距就容易擴大。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數字財富課稅問題需要認真對待,現代稅制可能更需要用財富稅替代財產稅。
國際稅收競爭,導致不少國家更加重視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稅收的收入和財富分配的調節功能。國際稅收競爭,僅僅依靠一國力量是難以改變的。一國所能做的是積極應對。真正解決問題,需要各國聯合行動。
3. 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第三次分配,是指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所建立的社會救助、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愿者行動等多種形式的制度和機制,是社會互助對政府調控的補充。狹義的第三次分配僅包括慈善捐助,是指社會公眾建立在自愿基礎上,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其實質是高收入者階層的資源捐獻,利用社會的機制來援助低收入階層。(李實、萬海遠,2018,第218— 209頁)
經濟增速、慈善捐贈和三次分配,慈善捐贈規定設計良好,有助于第三次分配。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中,可適當放寬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讓公益性捐贈更加便利,讓公益性捐贈蔚然成風,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一些重點措施
1. 夯實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基礎,促進良好產業生態的形成
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經濟可持續增長,是共同富裕目標實現的經濟基礎。經濟可持續增長,從根本上要靠產業發展。要圍繞困擾經濟增長的關鍵難題,進行攻關,這里重點是正確處理好市場和政府的關系。立足新發展階段,政府應將支持良好產業生態的形成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產業生態環境的重塑,釋放出市場活力。為此,需要深入分析市場情況。供應鏈出問題,市場活力肯定受影響,但并不是所有供應鏈出問題,都需要政府出手。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層面遇到的問題,不見得就要政府干預。只有一個行業的企業普遍遇到難題,才可能需要政府去解決,才可能需要政府干預。當然,這也不能一概而論,因這也可能是結構優化給行業帶來的問題。
科技自立自強對一個大國來說至關重要,對形成良好產業生態有基礎性作用。科技自立自強,是要改變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狀況,解決“卡脖子”問題。關鍵核心技術的貿易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背后往往有政治因素在起作用,這更凸顯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重要性。這種問題不解決,就可能嚴重影響甚至危及整個產業發展。政府支持科技自立自強,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從根本上改變技術“卡脖子”狀態,促進良好產業生態的形成。關于產業發展所需要的技術,有適宜性技術與先進技術之分。最為先進的技術是核心關鍵技術。并不是所有企業發展都需要先進技術,多數企業只要適宜性技術,即夠用就好的技術。傳統經濟中的良好產業生態最需要的可能不是先進技術,而是適宜性技術以及工匠精神。新經濟的發展也不一定全部需要先進技術,但需要適宜性技術。先進技術的突破對于一國良好產業生態的形成來說,最重要的是夯實良好產業生態的基礎。
關鍵核心技術往往是就特定時期產業發展而言的,未來的關鍵核心技術在哪里有不確定性。這需要未雨綢繆。預測未來是困難的,但通過加強基礎研究,完全可能應對未來的挑戰。適宜性技術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往往不是沒有技術,而是市場主體擔心市場需求有問題,因擔心市場風險而不能充分利用,這是在市場層面需要解決的問題。
在全球格局下,傳統上視為經濟的問題,并不見得仍然是純粹的經濟問題。政治與經濟的關系密切,強勢國家的政府強迫企業服從政治目標,導致多輸的結局。從國家經濟安全目標出發,財政支出還要用于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支持區域技術中心建設。當然,相關的財政支出項目需要加強公共政策評估,通過定性與定量評估相結合的方法,以盡可能提高財政資金效率。
2. 建立基本收入制度
適時引入基本收入制度,通過發放基本收入,保證最低收入水平。所謂基本收入(basic income),又稱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是指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擁有領取一筆固定金額收入的權利。基本收入在政治上迫在眉睫,主要是當前經濟和社會政策導致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情況嚴重惡化,并隨時可能令社會崩析。“基本”是就最低程度而言的,代表一筆能讓某人在極端狀態下,在他所屬的社會中存活下來的金額。基本收入所發放的對象是“全民”,是指給經常性居住在特定區域、省或國家的每個人發放。基本收入發放給個人,是每個獨立的個人,不論婚姻、家庭狀況如何。基本收入發放“無條件”,不設定收入條件,不進行財力調查;不設定支出條件;不設定任何行為條件。基本收入定期發放,統籌建議每個月發放一次,也可以頻率高點或低點,每隔一段固定時間發放。(斯坦丁,2020)之所以提基本收入,是因為過去人們認為經濟增長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但現在遭遇三方面危機:人們懷疑經濟進一步增長的可能性;對可持續經濟增長的可取性不持懷疑態度的人,也可能對其可能性提出質疑;認為增長可取又可能的人也有理由質疑,經濟增長能否為失業和工作不穩定提供結構性解決方案。(范·帕里斯、范德波特,2021)這存在一定爭議。有的擔心發放基本收入養懶漢,有的擔心財政上不可行,有的擔心可能導致通貨膨脹,有的擔心可能出現移民潮,有的擔心成為政治大選前操縱的工具。對于這些擔心,只要采取適當措施,都可以得到消除。在中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經形成,各種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也已經存在。關鍵是在適當時候,做好與基本收入制度的銜接工作,確定基本收入的標準,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推行。
基本收入制度下,基本收入的水平可以隨經濟增長而提高。這可以用更有效的方式讓社會成員盡快公平享受到經濟發展的紅利。
3. 打造對口援助升級版,增強受援助地區的造血技能
區域經濟發展對于當地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有重要意義。中國長期以來,一直實行東部發達地區對西部地區的對口支援,各省份內部也有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這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促進了西部地區和其他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對口支援具有中國特色,實質上是一種橫向的財政轉移支付。這種轉移支付和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一起為受援助地區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縮小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差距,對口援助有必要打造升級版,即以提高對口援助的績效作為中心內容,促進受援地區的高質量發展。目前的對口援助方式在形成合力上還有待加強,特別是多地針對一地的對口援助,需要加強政策協調,減少資金的重復投入和浪費。對口援助和縱向轉移支付如何結合,也需要進一步優化。總體上看,可以通過受援地區政府預算的進一步優化,讓對口援助資金或相關財源財力都能轉化為資金,在當地政府預算上得到充分的體現,以納入預算績效評估,從而進一步評估對口援助政策的效果。
國際援助的一些失敗教訓也可在國內的對口援助中加以吸收,相關經驗也可以借鑒。對口支援要變輸血為造血,需要在受援地人力資本和公共資本的打造上狠下功夫。一地的發展離不開資本,離不開高素質的人力資本。這需要因地制宜,結合區域功能區定位,實現當地的高質量發展。受援區域的發展,要按照全國一盤棋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統一市場的有利條件,實現合理的發展。
4. 實行中國式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建議在接下來的十年時間內,實行中國式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以增強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信心。
改革開放40多年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是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重要基礎。各地情況不一,應充分發揮各地,特別是省一級政府的積極性,因地制宜,靠發展經濟來為當地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供支持。對于少數僅靠地方力量難以完成倍增計劃目標的省份,中央政府可通過統籌的辦法,通過增加必要的轉移支付來加以幫助。
中國式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應充分利用國有資本、國有土地和國有資源較多的優勢,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要加強統籌,增加一般公共預算的財力,專項用于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在國有資本收入的籌集上還有優化空間,應更充分體現國有資本是全民資本的要求。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順利實施離不開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只有宏觀經濟穩定,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的經濟基礎才可能進一步夯實,倍增計劃實施的風險才可能盡可能得到防范和化解。加強宏觀經濟治理,做好宏觀經濟政策的逆周期調節和跨周期調節的有機協調工作,為宏觀經濟穩定提供盡可能充分的政策支持。
七、結語
解決不公平問題難度大,需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中國收入分配狀況的演變,也需要緊密跟蹤。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不僅要加強具體公共政策方案的設計,而且落實細節也至關重要。一方面,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可以為全國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提供經驗支持,要對示范區建設的經驗加強總結并加以推廣。另一方面,國際合作也需要加強。累進所得稅稅率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國際合作。全球企業最低稅制度的確立,BEPS行動計劃的制定,已經為全球稅收治理合作開了好頭。國際合作不限于稅收領域,而應該是更全面的,可以為多項公共政策的實施提供支撐的各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