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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長洪:中國入世10周年與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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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本文回顧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0年來的改革與發展歷程,指出中國對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主要貢獻在于推動國際經貿發展、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忠實履行多邊貿易規則、努力協調多邊貿易談判、積極參與多邊貿易機制建設以及切實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10年來,多邊貿易體制的變遷主要表現為力量結構、議題結構及外部透明度的變化。展望未來,多邊貿易體制的改革應重在制度建設與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基于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的實踐經驗,本文得出了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幾點啟示。

關鍵詞:WTO 世貿組織 多邊貿易體制

一、中國適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改革與發展

(一)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

加入WTO以來,我國全面接受了多邊貿易協定與協議,并根據WTO規則和所作承諾,有計劃地對與貿易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進行了大范圍的清理與調整;中央各部委清理2000件左右,廢除500件,地方一級清理與調整的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數量更為龐大。這是一項浩大的系統工程,我國由此建立起與世貿組織規則相容、較為完善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這一期間,我國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該法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由此在法律層面明確了從保護貿易政策向公平與自由貿易政策的轉變。新制定的《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使立法公開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成為立法活動必須遵循的一項基本原則,對政府行為的透明度提出了更加嚴格、具體的要求。我國還設立了中國世貿組織通報咨詢局,根據WTO具體協定的要求,履行通報中國貿易政策和措施的義務。

經過10年的努力,遵守國際貿易規則、按國際規則辦事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各級政府在出臺新政策、新規定時注意保持與國際規則的一致性,為我國今后長期堅持改革開放提供了重要保障。正是通過持續不斷的創新,我國推進了國內計劃體制、價格體制、勞動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投資體制、金融體制、戶籍制度、產權制度和市場體系等一系列改革探索,降低了經濟發展的制度成本。

(二)全面履行降稅承諾,協調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入世以來,我國逐步調整進出口關稅稅則,按世貿原則漸次調整最惠國稅率、年度暫定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以及稅則稅目等項目。10年來,中國所有關稅都被約束,且稅率處于約束水平或接近于約束水平,這使關稅措施具有高度可預見性。中國的平均關稅從2002年的15.3%下降到2005年的10%,繼而降至2010年的9.8%。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由2002年的18.1%下降到2005年的15.3%和2010年的15.2%;工業品平均稅率由2002年的11.7%下降到2005年的9.5%和2010年的8.9%。目前,我國加入WTO的降稅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關稅水平不僅在發展中國家中是最低的,還低于歐盟的平均水平,在部分細分行業也低于一些發達國家。

這一時期,我國建立了內外貿統一協調的政府商務管理機構,在管理層面終結了內外流通隔絕的歷史;取消了進口配額和進口許可證等非關稅措施,徹底放開了對外貿易經營權,有力地推動了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隨著國內民營企業貿易權的放開,越來越多民營企業加入對外經濟合作與貿易的行列。根據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發布的《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形勢分析報告2011》,我國民營企業2010年的出口總額達4812.66億元,較2005年增長223%,年均增長26.4%。

(三)穩妥運用世貿規則,維護國內產業安全

加入世貿以來,國內相關部門及產業運用國際通行規則保護自己的意識不斷增強,調查機關實施反傾銷措施和參與制定國際規則的能力不斷提高,妥善化解了企業經營風險,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應國內產業申請,我國對進口產品發起了一定數量的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涵蓋了化工、鋼鐵、造紙等傳統行業,并逐步向高科技、涉農產品和醫藥產品拓展。我國的反傾銷法律制度從點到面,漸成體系;反傾銷實踐從無到有,漸趨成熟。這些舉措遏制了國外產品低價傾銷行為,使受損產業得以恢復發展。同時,我國還積極運用世貿規則,廣泛實施貿易救濟工作,保護了幼稚產業,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截至2011年8月,我國參與了30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案件,其中起訴其他成員8起,其他成員起訴我國22起。同時,中國還作為第三方參與了78起其他成員之間的爭端解決案件。在直接涉及我國的爭端案件中,有近1/3的案件通過雙方磋商獲得解決。其他經過專家組及上訴機構最終裁決的案件中,我國贏得了與其他成員國共同起訴美國的鋼鐵保障措施案、美國限制中國禽肉產品進口措施案和歐盟對中國緊固件反傾銷措施等案。這一結果與美國和歐盟參與爭端解決結果不相上下,作為新成員,我國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

(四)沉著應對與防范貿易摩擦,維護出口貿易環境

入世以來,我國面臨日益嚴重的貿易摩擦形勢。各級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努力推動有關國家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和涉案企業的積極性,全力應對對華反補貼調查,扎實做好反傾銷應訴指導工作,妥善處理特保調查,并注意通過解釋澄清防范貿易摩擦的發生,取得了顯著成績。

“市場經濟地位”問題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和歧視性,它不僅降低了國外對我國反傾銷立案的門檻,而且刺激了國外對我國反傾銷的濫用,使我國涉案企業遭受損失,相關行業和關聯產業受到沖擊。通過多層次、多渠道交涉,目前已有新西蘭、南非、東盟十國、巴西、韓國、瑞士、烏拉圭等國家正式承認我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我國企業應訴傾銷的國際環境得到逐步改善。

面對國外對我國發起的反補貼調查,我國多層面進行交涉和抗辯,會同相關行業協會,指導企業積極應對,取得了一些成效。美對華銅版紙反補貼案,美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無損害終裁,不采取任何救濟措施。在加拿大銅制管案中,我國兩家應訴企業在原審和再調查中均被裁定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為零。在反傾銷應訴活動中,也取得較好成績。如歐盟凍草莓案和燙衣板案中均有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待遇和零稅率;哥倫比亞紡織品案、墨西哥電極案都取得不征收反傾銷稅的結果;印度顯像管案和維生素案經我國積極交涉使申請方撤訴。我國還妥善處理特保調查,有效維護國內企業的利益。此外,就其他成員國關注的諸如“綠壩”過濾軟件、信息安全產品強制認證、手機WAPI標準要求、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等問題,我國對相關國家積極進行解釋澄清,防范了貿易摩擦的發生。

(五)“引進來”和“走出去”相互協調,完善雙向開放格局

加入世貿以來,中國持續改進對外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優化外商投資的軟硬環境,鼓勵外資繼續發揮積極作用。支持國內企業與跨國公司的技術研發合作,發揮外資對自主創新的積極作用。把服務業作為新的開放重點,有序推進教育、醫療、文化等社會事業領域的對外開放;在按WTO規則分類的160多個服務貿易部門中,中國已經開放了100個,并將進一步開放11個分部門,遠高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我國從過去主要以東南沿海地區的對外開放,轉向以發達地區為主導,中西部并重的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新格局。2001-2010年,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從468億美元增加到1057億美元,連續19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外資在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仍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我國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國際資源合作,鼓勵企業通過跨國并購等途徑,到科技資源、技術人才富集的國家投資,加快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培育我國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進一步轉變對外承包工程增長方式,提高勞務合作的質量;引導中資企業尊重東道國文化,守法誠信經營,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2001-2010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從不足10億美元增加到590億美元,居世界第5位,10年累計對外直接投資存量超過3000億美元。目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已覆蓋全球170多個國家和地區,呈現出市場多元化發展態勢。

(六)同步推進多雙邊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加入世貿以來,我國一方面積極參加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組織的活動,發揮建設性作用;另一方面,按照“平等互惠、形式多樣、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周邊地區、資源富集地區、主要市場和戰略伙伴為重點,逐步構建自由貿易區。目前,中國已經簽署了10個自貿協定,正在商建的自貿區有5個。同時,中國已經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聯合研究;與韓國結束了自貿區聯合研究,正在開展中日韓自貿區官產學聯合研究。此外,中國還加入了《亞太貿易協定》。

我國不斷深化和拓展雙邊合作領域,商簽各類雙邊貿易投資保護協定,營造良好的國際經貿環境,促進共贏。為化解貿易摩擦,我國積極加強雙邊貿易救濟調查機構的交流,目前已同南非、埃及、韓國、巴基斯坦、阿根廷、巴西、美國、澳大利亞等國正式建立了貿易救濟合作機制。

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主要貢獻

(一)國際經貿發展的有力推動者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中意義重大的事件。加入WTO以來,中國積極融入世界經濟,與世界各國優勢互補、利益共享。中國的經濟增長不僅帶動了周邊國家的繁榮,提升了東亞整體競爭力和長期發展潛力,而且在世界范圍內為各國提供了廣闊市場,為投資者帶來了機遇,為世界經濟的增長提供了強勁動力。中國努力擴大國內需求,增加進口和鼓勵雙向投資,為其他國家提供了更多發展機遇和就業機會。

中國出口優質、廉價,特別是適用于普通百姓需要的產品,如家用電器、鞋、服裝和玩具等,實際上幫助其他國家,尤其是美國、歐盟國家和巴西,減輕了對方國內所面臨的通貨膨脹壓力。中國的廉價商品幫助了一些發達國家長期維持、特別是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中實行的低利率貨幣政策。2001年,中國出口額為2662億美元,2010年為15779億美元,10年增長了4.9倍。2009年,中國超過德國成為世界第一出口大國,在世界貿易中的份額達9.6%。

中國大量進口原料和技術產品,使出口這些產品的國家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潤,尤其是鐵礦石和糧食等原料輸出國。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農產品出口國,在向中國出口大豆、小麥、高粱和玉米上獲得了巨大經濟利益。目前,中國是日本、韓國、東盟、澳大利亞、巴西、南非等國和地區的第一大出口市場,歐盟的第二大出口市場,美國的第三大出口市場。2001年,中國進口額為2436億美元,2010年為13948億美元,10年增長了4.7倍,躍居為全球第二大進口國。

(二)貿易保護主義的堅決反對者

10年來,中國一方面認真履行承諾,大幅度降低進口關稅,取消非關稅措施,開放服務貿易市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同時大規模清理與貿易有關的法律法規,以自身重承諾、擔責任、守信用的實際行動,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另一方面,面對近年來許多國家和地區貿易保護主義的重新抬頭,中國始終堅持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立場,并依靠自身不斷增長的貿易與經濟影響力,利用WTO規則,積極應對國外針對中國產品濫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反擊貿易保護主義。我們加入歐盟、日本、加拿大、印度、巴西的行列,對美國的鋼鐵保障措施在爭端解決框架下提出起訴。在該案件中,歐盟是牽頭者,中國與其他幾個國家合理分工,協調良好,最后打贏了官司,對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予以有力一擊。

在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中國一方面采取了以擴大內需為重點的舉措,積極應對危機,為穩定世界經濟做出重要貢獻;另一方面,繼續保持市場開放,以實際行動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據美國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2011年8月發布的《美國國會選區對中國出口報告》顯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的10年中,美國對華出口增幅高達468%;相比之下,美國對世界其他地區的同期出口增幅僅為55%。中國還努力減少順差,促進貿易平衡。據中國海關統計,2009年中國貿易順差比2008年減少了1000億美元,2010年又進一步減少了126億美元。2010年,中國貿易順差1831億美元,主要是對美順差,我們對東盟、日本、韓國,對整個非洲和南美洲都已經是逆差。

(三)多邊貿易規則的模范履行者

10年來,中國不僅兌現了加入WTO時的所有承諾,而且踏踏實實地履行多邊貿易規則,為其他WTO成員樹立了良好榜樣。中國已逐步建立起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經濟貿易體制,成為多邊貿易體系中重要的市場組成部分。WTO總干事拉米對中國履行入世承諾的表現給予“A+”的評分,稱贊“中國創造了更加透明、公平和可預見性的商業環境”。

在爭端解決機制中,中國嚴格按照最后裁決來積極修改貿易政策。在經專家組和上訴機構裁決的案件中,比如汽車零部件案,我國在敗訴之后按有關的裁決調整了汽車零部件征稅的政策,執行了專家組及上訴機構的有關裁決。2008年,美國、墨西哥、危地馬拉三國就中國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動“中國世界名牌”、“中國出口品牌”的做法分別提出申訴(DS387/DS388/DS390),我國政府在認識到相關做法違反了世貿規則之后,立即廢止了《關于扶持出口名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通知》、刪除了《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中的違規條款,迅速終止了相關措施及項目。2009年底,中國與三國就此案簽署“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時,該結案文件已無需包含任何承諾內容,因為中國已經用實際行動主動地提前進行了徹底整改。這一案例在WTO被傳為美談,廣受贊譽。

(四)多邊貿易協調的重要平衡力量

中國充分利用既是發展中國家,又是貿易大國的特殊地位,在堅持從發展的角度出發,努力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同時,注重加強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政策協調,從而多次在談判的關鍵時刻擔當了協調者的角色,促進成員間的相互溝通、減少分歧,為推進談判向前發展、維持國際貿易體系內的平衡發揮了建設性的橋梁作用。中國在多邊貿易談判進程中地位舉足輕重,中國的加入顯著改變了談判的力量對比,成為多邊談判的重要平衡力量。

2003年,中國加入了由巴西牽頭發起的發展中國家重要的談判集團G20,努力與集團成員進行溝通,提出“農產品削減關稅公式”、“發展中成員國營貿易企業”與“新成員的待遇”等建議,這些建議在G20內部均得到采納。在多哈農業談判中,中國所處的G20陣營很快占據了談判的中心位置,中國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備受矚目。2004年7月,在日內瓦的小型部長會議上,通過中方代表團的努力,“國有貿易企業”、“農業特殊產品”和“新成員待遇”等問題在框架協議中得到較為妥善的處理。2005年12月的香港部長級會議上,中國同巴西、印度等發展中成員積極協調立場,顯著增強了發展中成員的談判力量,推動會議最終確定了發達國家嚴重扭曲公平貿易的農業出口補貼要在2013年前全面取消,通過了對最不發達國家免關稅、免配額待遇的特殊安排,通過了對棉花補貼問題的特殊安排。2008年7月,中國受邀參與了僅由美國、歐盟、日本、巴西、印度、澳大利亞和中國7方部長與會的小范圍磋商,首次進入多邊貿易談判核心決策圈,成為重要的一極,在彌合各方分歧方面做了許多工作,這是多邊貿易體系歷史性的重要進展。

(五)多邊貿易機制的重要建設力量

在世貿組織中,中國已從一個注重學習和熟悉世貿機制與規則的新成員,逐漸成為能夠運用世貿機制與規則維護國家經濟利益,并積極參與相關機制建設的重要成員。10年來,中國主動參與WTO規則制定,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共提交了100多份提案,其中單獨遞交的提案超過半數,在各個層面為推動多邊貿易機制建設做出了實質性貢獻。中國在規則談判中關于反傾銷日落條款的提案、關于漁業補貼的提案、關于貿易便利化的提案都受到成員的重視與好評。WTO總干事拉米在參加2009年“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春季會議”時表示,“中國是多哈談判的最積極成員之一”。

2005年6月,在大連舉辦的WTO小型部長級會議上,中國推動會議就“非農產品采用雙系數瑞士公式”和“非約束產品增加值”等問題初步達成共識,為年底的貿易部長會打下了良好基礎,各參會成員對中方周密的會議安排倍加贊譽。在2008年總干事拉米召集的G7會議上,中國代表團在服務貿易出價介紹會上的發言獲得歐盟、澳大利亞等要價方的一致好評。中國在非農談判部門減讓、反集中條款及優惠侵蝕等敏感問題上采取務實與建設性立場,與其他成員共同努力尋找達成妥協的方案,反映出中國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高度負責態度。2009年,為打破僵局,推動多哈談判,中國及時提出“尊重授權、鎖定成果、多邊談判為基礎”的三項談判原則,獲得大多數成員的支持,并體現在G20、G8+5、APEC領導人宣言中。

我國積極參與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尤其重視對美國、歐盟、日本等主要發達成員的審議,對他們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提出質疑,對在雙邊經濟合作中久拖未決的問題在多邊場合表達關注。在世貿組織理事會與委員會的例會上,中國的參與越來越深入,對其他成員尤其是發達成員出臺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不斷地提出質疑與挑戰,通常都得到其他發展中成員的支持與響應。WTO的上訴機構、TBT委員會、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委員會等機構中出現了越來越多中國官員和學者的身影,這是中國為多邊貿易機制建設所提供的智力支持。

(六)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堅定維護力量

中國從多哈談判初期就堅定地和廣大發展中成員站在一起,強調這一輪談判是發展回合,應當重點解決廣大發展中國家所關注的問題,包括大幅度削減發達國家扭曲貿易的農產品補貼,大幅度削減發達國家農產品的關稅高峰,對發展中成員農產品和工業品的關稅削減給予特殊和差別待遇,對烏拉圭回合所遺留的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妥善處理等。坎昆會議前后,中國與廣大發展中成員團結一致,最終使歐盟等發達國家放棄了貿易與投資、競爭政策和政府采購透明度三個新加坡議題。在非洲棉花生產國關于發達成員削減棉花補貼和開放棉花市場,最不發達國家要求免關稅、免配額待遇的正當要求面前,中國也及時給予了有力支持。

中國依據自身條件參與WTO促貿援助,提升發展中國家參與WTO的能力建設。2007年11月20~21日,中國代表團出席首次“全球促貿援助審議大會”,推動國際社會對最不發達國家的援助,提高其參與國際貿易的能力。中國政府通過邀請越南和老撾政府代表團訪華及派有關人員赴越南、老撾授課的形式,向他們介紹了我國履行加入WTO承諾、經濟改革及地方應對WTO工作的經驗。中國還多次向促貿援助框架下的多哈發展議程全球信托基金進行捐助,幫助其他發展中成員從多邊貿易體制中全面獲益。截至2011年4月,中國商務部已成功舉辦4屆“發展中國家貿易救濟措施官員研修班”,對巴西、肯尼亞、印度尼西亞、烏克蘭、羅馬尼亞、古巴等幾十個發展中國家的上百位官員進行培訓,增進了發展中成員貿易救濟調查機關間的理解、交流與合作。

三、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主要變化與改革方向

(一)主要變化

1.力量結構的變化

10年來,WTO的多極化趨勢得以鞏固成型。長期以來,多邊貿易談判事實上形成了美國與歐洲的兩極結構,多邊協議往往是美國與歐盟討價還價的產物,其他國家,諸如日本與發展中大國,往往只扮演重要但并非決定性的角色。中國的加入,對WTO的談判動力產生了意義深遠的改變。坎昆部長級會議以來,主要的決定需要包括中國、巴西、印度在內一些國家的共識。2008年7月,中國受邀參與“G7”部長小范圍磋商,首次進入多邊貿易談判核心決策圈,表明中國在WTO體系內的地位上升至一個新的高度,進一步強化了WTO體系的多極化結構。

10年來,多邊貿易體制中的集團化有了新的發展,可以區分為“對話集團”和“談判集團”。“對話集團”著重集團內部的磋商與談判。比如,包括美國、歐盟、巴西、印度在內的“G4”在多哈回合談判重啟后進行了多次磋商。相比之下,“談判集團”則更強調對外談判。比如農產品出口國集團,即所謂的“凱恩斯集團”和在多哈回合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的“G20”。目前,主要的談判集團接近20個,幾乎所有成員都參加了一個或者幾個談判集團,特別是新興集團往往針對特定的問題組成,并隨著問題解決而解散。這些集團大多以議題為導向,靈活組合,具有工具性的特征,超越了烏拉圭回合中隨處可見的相對固定和正式的聯盟形式。

2.議題結構的變化

其一,議題涉及面日益廣泛。多哈回合談判的議題充分考慮到WTO建立以來世界經貿中出現的新事物,與時俱進,把關系世界經貿發展的重要問題作為新議題。諸如:貿易與環境,貿易便利化,貿易與競爭政策,貿易與技術轉讓,貿易與債務、金融,技術與能力建設等。新議題的數目與范圍遠遠超出原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確定的3個新議題,表明世界范圍的貿易自由化向縱深發展。一方面,它使貿易自由化從關稅、非關稅、服務市場準入轉向貿易發揮作用的相關問題和環境上。另一方面,這些新議題的達成與接受將使WTO成員境內的經貿法規更多地受到影響,使WTO成員境內市場與世界市場進一步接軌,加速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進程。

其二,議題平衡了發達成員方與發展中成員方的要求。如在關于實施與執行相關問題的議題中,既有發達成員落實WTO負責實施管理的協定與協議,也涉及發展中成員創造條件執行這些協定與協議的問題。在新議題中,既包含了發達成員關心的新議題,如貿易與環境問題,貿易與競爭政策等;同時也接納了發展中成員關注的新議題,如貿易與技術轉讓,貿易與債務、金融、技術合作與能力建設等。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的貿易發展和利益受到空前關注。多哈回合的19個議題中,有13個議題涉及對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國家的談判,其中6個議題專門針對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國家。這些內容為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國家通過多哈回合談判取得更多的差別待遇和落實這些待遇提供了良好條件。

3.外部透明度的變化

10年來,WTO與非政府組織(NGO)及其他社會團體代表的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WTO的外部透明度得以增強。盡管WTO仍然是一個政府間組織,其決策是通過成員達成共識的方式實現的,WTO并沒有賦予NGO在多邊貿易體制中任何新的權力,然而許多NGO在WTO談判和許多締約方的談判地位方面已經頗具影響力,早期大多數WTO成員對NGO角色的懷疑和顧慮已逐漸被一種通過加強實質性合作所體現的共存關系取代。

WTO于2002年5月16日通過了《大會關于傳閱與公開WTO文件程序的決定》,在《處理與非政府組織關系的指導方針》(1996)基礎上,將公眾參與WTO的機制制度化。新的決定增強了公眾參與的透明度,削減了WTO文件公開原則的例外情況,“除有限的例外情況外,所有的WTO官方文件都應當被公開”,將大多數文件向公眾開放的時間段縮短為6~12周。此外,WTO還與許多其他國際組織保持著廣泛的合作,如UN、UNCTAD、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并有140個國際組織取得了WTO觀察員地位;同時,WTO還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其他國際組織的活動。這些國際組織與WTO 及其成員的實質性合作為整個國際經濟合作談判提供了重要的透明度保證。

(二)改革方向

總結10年的實踐經驗,全球多邊貿易體制未來的改革應重在制度建設與反對貿易保護主義。

1.關于制度建設

現有國際體系的構架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于20世紀40年代設立的,如今全球經濟與地緣政治環境已發生大的變化,WTO不僅面臨著與其他國際組織相似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問責性挑戰,而且還缺少其他國際組織與生俱來的許多管理架構與規則制定程序。在許多方面,它是國際組織中“最不成熟”的。例如,它沒有一個執行機構或管理委員會;沒有擁有實權、能確定立法優先事項、倡議新的規則的總干事或是秘書長;沒有一個行使職責的立法機構;沒有與利益攸關方以及市民社會進行互動的正式機制;除了WTO成員方對集體行動表示一致意見外,也沒有批準新規則的正式體系;由于不存在明確的制度化的議程設定,各方不停地提出建議,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談判文本。國際貿易體系的進一步發展,要求WTO形成更為正式的治理結構,與其他國際組織達到同等標準,讓其更好地發揮作用、更具效率,對其成員方、利益攸關方以及公眾更富于問責性。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多邊貿易體系“危機”。

10年來,WTO的三大機制中,貿易政策審議機制的運行逐漸規范化,爭端解決機制也已發揮良好作用,而決策機制尚無大的改觀。其結果是:規范化的貿易政策審議機制與高效有力的爭端解決機制配合著虛弱、低效的決策制定程序,決策機制的滯后已構成多邊體制發展的桎梏。WTO現有“全體一致”和“投票表決”兩種決策機制,但前者是原則,后者作為例外存在。實際上自1959年以來,除了1995年接受厄瓜多爾為新成員以外,無論WTO成員遇到多大的分歧,無論達成共識有多大的困難,無一例外采取的是“全體一致”方式。隨著WTO成員數量的增加,現有機制已經嚴重影響了WTO的決策效率,多哈回合歷經10年而久拖不決就反映出這一現實困境。2008年7月,主要由于美國在發展中國家農產品特殊保障機制上不做讓步,多哈回合談判再次破裂,歐盟貿易委員彼得·曼德爾森不得不發出如下感慨:“所有努力僅由于一個因素而付諸東流,令人心痛”。如果決策機制不變革,哪怕多哈回合能取得一定成果,將來的回合仍將面臨同樣的困難局面。

我們認為,WTO未來的改革主要應包括如下方面:(1)當“全體一致”長期不能實現而嚴重影響WTO進程時,應采用投票表決,并且“一國一票”改為“權重投票”,權重的計算主要依據各國對外貿易占世界貿易比重、GDP及人口規模等指標。(2)仿照IMF與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做法,在WTO內設立一個管理委員會或執行委員會,除了應包括主要大國外,還應根據國家大小、地理、發展水平來確定其他成員方代表,依據固定年限輪換席位;這一委員會將在監督預算、秘書處的常規管理、規劃部長級會議與其他重要會議,協助選舉總干事、副總干事及上訴機構成員等方面發揮一系列的功能。(3)建立一個常設的咨詢委員會,扮演智庫的角色,溝通學術界、非政府組織、政府與秘書處,以適應多邊貿易議題不斷深化的現實。(4)將更多正式的權力與職責賦予總干事,比如將議程設定的特權轉移給總干事,以避免多哈回合“無限循環”的困境在將來不斷上演。(5)增加秘書處的工作權限、人員與預算,使其能在內部規則、涉及特定技術議題的強制性規則的改善與修訂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2.關于反對貿易保護主義

10年來,特別是金融危機暴發以來,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屢有抬頭。盡管以WTO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制在各國協調一致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促進經濟恢復增長的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應清楚認識到其能力并不完備;除上文述及的WTO機制弱點之外,尚有如下不足:

其一,WTO解決不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滋生根源。貿易保護主義產生的根源在于成員方內部利益集團的博弈,選票政治不僅利用了這種博弈,而且助長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泛濫,從而使貿易保護主義有從適應國內政治斗爭需要向國際經貿領域延伸的趨勢。近幾年,美國和西方發達國家對中國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貿易本身的利益問題,而是這種政治化的結果。

其二,貿易保護做法的違規性質難以判斷。金融危機后,各國出臺的貿易政策有一些明顯違反了WTO規則,但也有相當多的措施很難訴諸WTO,包括“購買美國貨”。美國聲明,在承擔國際義務的前提下實施“購買美國貨”,也就是在WTO《政府采購協議》下實行。《政府采購協議》是WTO的諸邊協議,只有參加該協議的成員才能享受其權利,而中國、印度和巴西等還未參加該協議。“購買美國貨”是貿易保護主義做法,這些國家可以譴責,但無法采取實際行動加以反對。有一些發展中國家提高關稅,但卻在WTO允許的約束關稅范圍以內,即便訴諸WTO也很難改變其做法。

其三,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層次深化,形式多樣,增加了抑制的難度。當前,貿易保護領域從貨物向服務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和知識產權延伸,貿易保護手段不斷花樣翻新。在貨物貿易上,保護手段從關稅措施到環保、勞工安全標準和福利標準等非關稅措施;在服務行業,在產品移動、人員流動和開業權等方面設置更多限制,出現排外勞工,禁止外國勞工參與本國工程建設等;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上,非理性的維權和任意侵權現象更多出現。

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將是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長期任務,應有更多的制度建設和技術規則,這將是完善和改革WTO的重要使命。當前,盡早結束多哈談判有利于反擊貿易保護主義。多哈回合談判成功結束是重振世界經濟和提振國際社會對多邊貿易體系信心的“良藥”,是多邊貿易體制不斷完善、國際市場不斷開放、激勵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途徑和動力,也是應對貿易保護主義的一張“保單”。早日結束多哈回合談判,一方面,可以從制度層面更加有效地制約貿易保護主義,使WTO已有的抑制貿易保護主義的作用進一步深化,重塑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經濟新秩序,為今后20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國際貿易發展創造穩定的環境;另一方面,可以進一步降低關稅,擴大各國的市場開放水平。多哈談判成功將使全球關稅水平在現有基礎上下降50%,每年至少會為世界經濟創造1500億美元的收益,并為世界經濟走出金融危機的陰影提供寶貴信心。

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實踐對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啟示

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并沒有改變經濟全球化趨勢,后危機時代將是世界經濟多極化趨勢進一步深化的時期,各個國家的利益訴求關系不斷發生分化和改組。應對各種世界性問題,國際社會涌現出新的談判和對話議題,從而也出現了新的談判和協調機制,例如氣候變化談判和G20峰會協調機制。這使全球經濟治理結構更加豐富多彩,同時也向中國提出了如何在新的形勢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新課題。中國加入WTO的10年,是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最新實踐的歷史,認真總結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實踐經驗,對于未來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具有寶貴的借鑒意義。

(一)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主題設計思想應該準確反映我國當今的國家利益

從改革開放和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歷史經驗來看,貿易自由化最符合我國的利益,高舉貿易自由化旗幟,才最準確表達我國的國家利益,也最準確地反映在不同問題上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利害關系;同時也是我國建立國際經貿統一戰線的基本依據。貿易自由化應成為我國在國際社會面前最主要的話語表達和核心價值觀念,是我國提出全球經濟治理設計意圖的理論基礎。自由貿易曾經是大英帝國奉獻給世界的禮物,這一價值觀念與國際社會的主流觀念具有歷史的延續性,與當今美國依然尊崇的自由市場經濟有密切聯系,美國國內的自由市場經濟學傳統也容易接受這種理念,這將使我國據此提出的設計意圖具有最廣泛的國際社會的認知條件。因此,唱響貿易自由化的主旋律,是我國參與其他經濟治理問題討論的重要前提。我們不反對討論美國關心的世界經濟再平衡問題,但解決世界經濟失衡不能犧牲貿易投資自由化的成果;我們也不反對討論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但應對氣候變化的所有措施不能以犧牲貿易自由化原則精神為代價。貿易自由化曾經是發達國家的最愛,如今已成為我國應對全球經濟治理問題的最有力武器。這雖然不利于西方發達國家中的某些利益集團,但它強大的傳統影響使西方國家的各種勢力并不敢公然反對。

(二)應堅持把世界貿易組織作為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最主要平臺

從貿易自由化的核心價值觀念出發,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基本策略思想應是:以世界貿易組織為基礎,作為最主要平臺,也是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最主要戰場,并爭取在其中獲得更大的話語權;同時,以自由貿易區和區域經濟合作為基本動力和基本實踐場地。在此基礎上,影響和塑造G20平臺,使之成為我國與美國等西方大國進行經濟利益協調的補充機制,并進而呼吁改革聯合國、世界銀行、IMF等國際組織和機構。要加強全球治理機制中的外交協調,包括與傳統大國的關系;與新興經濟體的關系,尤其是印度、巴西、南非、墨西哥;與G20中6個亞洲成員國的協調;與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的合作。應學習在多元的利益訴求中建立多邊主義的關系。多邊主義的一個最大好處是,它的確可用來處理大國之間的沖突。利用多元的多邊主義關系來鞏固和拓展貿易自由化,來化解中國與美國在某些針對中國的議題上的沖突,應成為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基本策略思想。同時,對全球經濟治理要有合理的預期,應當充分認識到它的局限性,只有適度的全球經濟治理才是有效的全球經濟治理,不顧現實的全球經濟治理,注定要浪費資源,渙散人心。

(三)全球經濟治理的主要目標應是增強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動力機制

在全球經濟治理問題上,不能寄希望于美國經濟結構調整、金融財政政策調整;不能寄希望于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迅速到位(雖然中國與其他國家配額和投票權增加,但美國仍然具有一票否決權);不能寄希望于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快速恢復和很快景氣。相反,應主要寄希望于新興國家經濟的崛起,寄希望于區域經濟合作,寄希望于貿易投資自由化的深入發展。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基本路線是:促進各國貿易投資自由化應是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核心理念,世界經濟再平衡要以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為目標;區域經濟合作應是全球經濟治理的基本動力機制;應繼續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繼續推動東亞經濟合作;經濟合作方式應以貿易投資合作為基礎,相機促進貨幣金融合作。

 

來源:《財貿經濟》2011年第11期

作者:裴長洪 鄭 文